为妥善做好今年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工作,使广大家长明确今年的入学要求,以及时办理好相关手续,特把相关要求告知如下:
一、入学条件
根据《慈溪市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段入学资格联合审定办法》(慈党办〔2013〕71号)的要求,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其父母须具备以下条件:
1、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;
2、在坎墩取得《浙江省临时居住证》一年及以上;
3、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;
4、在慈溪(坎墩)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(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,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,补缴无效);
5、在坎墩具有相对固定住所(有房产证、有效的租房证明或居住证明);
6、在慈溪(坎墩)有稳定职业(与慈溪(坎墩)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,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)
二、报名程序
1、需要在本街道入学的流动人口子女可在就读学校(幼儿园)进行预报名,由所在学校(幼儿园)进行资格预审(即检查所需基本材料是否齐全)。预审通过后领取《无监护人证明》、《计划生育证明》及《承诺书》,由家长到户籍所在地镇政府出具相关证明,以备资格审定时所用。未在本街道小学(幼儿园)就读的流动人口子女欲在本街道就读初中、小学的可到教办预报名。
2、通过资格预审的流动人口子女,其母亲应在5月25日至6月15日期间到坎墩街道计生服务站进行检查并领取其出具的《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》;
3、通过资格预审的流动人口子女,其家长持相关材料于6月1日至6月30日(非工作日除外)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办理入学资格审定,审定的流程为:
(一)在就读学校(幼儿园)领取《流动人口子女入学资格审定表》,并审定无监护人证明;未在坎墩学校(幼儿园)就读的到教办领取并审定无监护人证明;
(二)到坎墩劳动保障所服务窗口办理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审定;
(三)到坎墩市场监督所服务窗口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审定;(此条非工商经营户可略去)
(四)到坎墩派出所服务窗口办理暂住年限审定;
(五)到坎墩街道计生服务窗口办理计划生育情况审定;
相关说明:(一)相关材料包含:户口本、暂住证、房产证或有效的租房证明或居住证明、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、流动人口婚育证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、无监护人证明、计划生育证明、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、承诺书等;未在我街道就读的适龄少年、儿童还须提供学籍卡(园籍卡)。(二)审定流程中若某一环节不符合政策规定,则由该环节服务人员收回《流动人口子女入学资格审定表》,同时告知家长不再审定以下环节。
4、街道联合审定合格后,由教办按照就近原则安排入学,并由就读学校(幼儿园)通知家长。一般情况下每周审定一批,通知一批。
三、注意事项
1、今年招收的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的出生时间为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,超龄儿童需入学的应提供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延缓入学证明。按照相关规定,除小学一年级、初中一年级外不接受其他年段插班生。
2、请有入学需要的家长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,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办理入学审定,以免错过审定时间;
3、各校正式接受报名时间:小学、初中均为7月2日,请接到学校入学通知的家长及时报名,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。
4、子女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家长应及早回原籍为子女办理入学手续,以免耽误子女入学。
坎墩街道教育办公室
2015年5月8日